政策解读《长沙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奖补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有关促进“双创”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助推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国家、省有关创业孵化基地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奖补办法》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

 

2.《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

 

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3〕9号)

 

三、主要内容

 

《奖补办法》共十条。一是列举制定的相关规定及目的。二是明确评估认定的范围。三是列明按照“自主申请、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上网公示”的原则进行择优认定。四是对基地运营时间、面积、提供服务数量、在孵企业数量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要求。五是列示了自主申请、区县(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上网公示的5步认定程序。六是对已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分类分档,给予创业服务补助。七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参照认定程序,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核。八是明确申报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九是鼓励各区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奖补办法。十是规定了本办法实施前政策的衔接,本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四、《奖补办法》特点

 

一是奖补更合理。本办法对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分类分档,奖补方案更加合理。

 

二是导向性更清晰。强化基地在归集就业岗位、推动人社惠企政策落地等的方面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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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