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高级营养师证缴纳职工社保后是否有技能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答:企业在职职工技能补贴受理的证书需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得到证书信息。市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符合申领技能补贴:

 

(一)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时,申请人为企业在职职工(职工工作单位类型若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则不属于受理范围)。

 

(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到的,且实体证书信息与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的信息一致。

 

(三)在海南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未要求这36个月的失业保险均在同一家企业缴纳。

 

(四)每人每年最多只能申请三个证书补贴。

 

(五)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日期起12个月内,到交保当地就业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六)市民申请的证书不能同时申领享受其他补贴(如职业培训补贴等)。

 

若市民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建议市民持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卡(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当地就业局(海南省参保对应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参保对应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补贴申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如市民需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个人服务--->就业创业,找到“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失业保险)”,点击在线办理。重要提示,线上平台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市民如在线上平台遇到任何问题,我局无法协助处理。

 

因政策规定有可能发生变更,请根据申请时政策规定要求执行。

 

如有其他失业保险业务问题,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致电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0898-65231585。



相关业务链接:

  1. 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
  2.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