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关于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问题的解答(一)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相关群体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市社保中心就常见问题以一问一答形式进行详解,请广大参保群众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资格认证,以免影响社保待遇的正常领取。

 

一、需要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

 

答:根据《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对象为: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011年7月之前办理的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认证周期。

 

答:河南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需要每年等通知吗?

 

答:根据《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规定,河南省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可自行认证,根据认证周期的不同,在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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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