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2023年我省失业保险费率降幅是多少?实施期限多长?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3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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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