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一次性补缴!之后则情况不同了~


今天小编要广而告之的是一件大事,事关到龄后能否正常领取养老金!所以,大朋友和小伙伴们注意咯~(尤其是首次参保时已经超过45岁的朋友)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我省2023年3月24日出台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是这样规定的:

 

2025年12月31日前

 

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026年1月1日后

 

参保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以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也就是说,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一次性补缴!在这个时间之后则情况不同了哦!~

 

关键点1

 

存在欠缴年度的朋友,请尽快在补缴期限内(2025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可以自愿选择按相应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保费。

 

关键点2

 

特别是首次参保时已经超过45岁的朋友,如果在补缴期限内没有及时补缴,那达到60周岁时将无法满足参保缴费累计满15年的养老待遇领取要求,而导致不能领取养老金!!只能往后逐年续缴至满足缴费年限。

 

温馨提醒

 

已经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再补缴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但是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所以大家能早交就早交,能正常交就尽量正常交哦~

 

如何一次性补缴?

 

请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哦~

 

今年的参保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请点击《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详细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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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南省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2023-05-16]
  2. 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2023-03-24]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