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保:生育津贴政策问答(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次性营养补助)


问、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问、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保险连续按时足额缴纳满10个月并且职工休完产假后,由用人单位申报。

 

问、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问、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的,职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问、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及其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

 

问、用人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后,如何发放?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问、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领取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时,能够提供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等相关材料或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相关信息的,可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问、女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泰州市目前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以上引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泰州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223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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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可以为哪些人员领取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流引产、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输卵管复通手术、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结扎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期间的,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生育的,可按规定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

 

单位如何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津贴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怎么办理?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可以申请一次性营养补助。

 

申请一次性营养补助时,由失业女职工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直接支付给失业女职工本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一次性营养补助?怎么申领?

 

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申领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1.参保女职工:《泰州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单位填写并盖公章。

 

(1)在2022年9月7日后生育的,有结婚证和生育登记证明(准生证)的,需一并提供。

 

(2)申请女职工流引产津贴时,若职工为流引产门诊治疗,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若职工为难产的,提供相关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2.领取失业金期间生养的女职工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泰州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男职工护理津贴:《参保男职工护理津贴申报表》单位填写并盖公章,并提供参保男职工的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

 

4.无法从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获取参保职工相关报销信息的,在领取生育津贴时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泰州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单位填写并盖公章、出院小结、发票、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单位申报表样在哪里领取?

 

第一步:关注“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掌上医保”

第三步:找到“办事指南”

第四步:向下翻,找到“生育津贴支付”

第五步:下载所需表样即可

 


来源: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