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公司以前有一段时间没有缴社保,现在可以补吗?


关于社会保险补缴,全省各市统一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江苏省规范和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苏人社规〔2021〕1号)执行,该办法明确了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类情形、补缴基数和比例。

 

此外,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还印发了《关于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材料申报和工作流程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50号),上述两个文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可供查阅。

 

具体补缴事宜,可请用人单位联系所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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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