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Q1:参保范围

 

(1)基本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补充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Q2:缴费时间

 

每年的1月~6月为集中缴费期,每月25日前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

 

Q3:缴费档次及补贴

 

(1)基本险: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政府补贴执行如下最低标准: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500元补贴60元、缴700元补贴8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40元、缴2000元补贴180元、缴3000元补贴220元、缴4000元补贴260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补充险: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共5个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Q4:特殊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

 

(1)基本险: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2)补充险: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对自主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Q5:基本险计算办法

 

计算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基本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险基础养老金

 

(1)基本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金额+政府补贴+利息)/139

 

(2)基本险基础养老金(2023年执行标准)=60岁123元/月、65岁128元/月。

 

Q6:补充险计算办法

 

计算办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金=补充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补充险养老金

 

(1)补充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金额+政府补贴+利息)/120

 

(2)补充险养老金(2023年执行标准)=65岁20元/月、80岁30元/月。

 

Q7:注销登记

 

(1)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注销登记。

 

(2)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蓄金额可以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Q8:资格认证

 

按照相关规定,待遇领取人员,应进行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年,可通过现场认证、手机APP(三晋通、老来网、民生山西、掌上123等),对无法通过信息比对进行“刷脸认证”的人员,可前往社保中心通过手持当月报纸、身份证、签订承诺书的方式进行“人工认证”。

 

Q9:待遇领取条件

 

(1)基本险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自2009年我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补充险:2021年1月1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Q10:政策依据

 

(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8号);

 

(2)《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2018〕99号);

 

(3)《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晋人社厅发〔2020〕19号);


来源: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