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 暂时没在单位就业,怎么缴纳养老保险?


暂时没在单位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以居民身份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自2021年12月1日起,杭州市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在浙江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办理

 

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后,可按规定到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可以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地在本市)的劳动者,可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或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就业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一)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

 

(二)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

 

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数据能共享的不需提供材料,如数据不能共享的,需提供与线下办理相同的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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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易窗”平台,市民可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时段,进行视频业务办理。人工客服也全程在线,为市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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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