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离职了,失业了,医保如何不断缴?


01、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账户待遇),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02、离职后又再次就业的人员

 

若在佛山市内再次就业的,继续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若在佛山市外再次就业的,可以到新公司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申领社保卡,并根据自身情况适时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03、转为灵活就业的人员

 

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佛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规定缴纳医保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04、转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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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