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2024年职工医保征缴业务知识(职工医保参保规则、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我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包括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简称“大额补助”)。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各险种的参保规则、新旧办法险种衔接和缴费标准。

 

一、职工医保参保规则

 

1.用人单位以单位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2.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由个人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3.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单位可为全部或部分人员选择不建立个人账户。

 

二、大额补助参保规则

 

1.参加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可以用人单位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大额补助;

 

2.参加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由个人选择参加大额补助;

 

3.未参加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单独参加大额补助。

 

三、大病保险参保规则

 

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另行缴费。

 

四、新旧办法险种衔接

 

1.原本只参加基本险的,衔接为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2.原本参加基本险+住院补充险的,衔接为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无个账)+职工大额补助;

 

3.原本参加基本险+住院补充险+个人账户的,衔接为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有个账)+职工大额补助。

 

五、2024年度各险种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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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