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2024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可以变更档次标准


浙江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一、缴费档次

 

从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政府代缴档次,现行代缴档次高于200元的可维持不变。各地不再另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二、缴费补贴

 

各地要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参保人选择中高档次缴费。从2024年1月1日起,2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具体由各地确定。

 

三、实行灵活的缴费方式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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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