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2024~2025年阶段性降费政策实施前后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对比简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税务局印发实施《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年1月1日起,汕头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政策实施前后缴费标准简表如下:

 

 

谁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在我市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所有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阶段性降费期间,退休延缴人员也可按规定享受降费政策。

 

如何享受这项政策?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即可享受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无需另外办理申请手续。

 

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会影响医保待遇吗?

 

阶段性降费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这项政策会持续多久?

 

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时停止执行,国家、省另有相关政策安排时,从其规定。

 

对医保不是很了解,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例子1

 

假设缴费工资为6000元,那么一年时间降低的医疗保险成本为:6000元×0.5%×12=360元。

 

例子2

 

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退休延缴人员2023年每月缴费金额为:6122元×6%=367.32元;2024年每月缴费金额则为:6447×5.5%=354.59元,2024年相较2023年每月缴费减少12.73元。

 

温馨提示:为方便大家理解政策,以上部分数据为举例说明,具体以政策文件表述以及实际可享受降费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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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汕头市 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23-12-27]

来源: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