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24年度社会保险预缴基数暂定为6755元/月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社保费,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暂定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755元/月(在2023年缴费基准值6284元/月的基础上按7.5%的增幅增长)。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暂按基准值的300%(20265元/月)和60%(4053元/月)作为上限和下限进行“封顶保底”。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每人每月按标准最低共需缴纳社保费1033元,其中:单位部分为697元,个人部分为336元。用人单位按暂定缴费基数正常申报2024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正式基准值发布后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053元/月和20265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及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国有农业企事业场所和林业系统中农户型国有农场及其职工,申报2024年度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进行。

 

来源:常德人社



相关文章:

  1. 湖南省 关于2024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 [2023-12-23]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