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