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婚前商业贷款购房,不定期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婚后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共同还款吗?


答:可以,权属人已办理过公积金提取手续,存在有效提取档案的,只需在原有档案的基础上增加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Ⅰ类银行卡(目前仅限于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交通、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广州银行、南粤银行),即可在原有的提取档案中添加配偶信息。提取额度则从添加资料后计算共同提取额度,月供款是夫妻双方可提取的最高上限,如其中一方已提取完还贷额度的,则另一方不可重复提取。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