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啦!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23〕59号)规定,我市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一、缴费基数的确定办法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2024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24年的缴费基数,单位职工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202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在申报缴费工资时据实填报。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待2023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按照公告的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破产后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024年度暂以4242元为基数缴纳,待2023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以2023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二、申报方式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的方式进行。

 

线下采用业务大厅经办窗口申报的方式进行,市直参保单位到市民中心经办窗口以电子版本形式进行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齐全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线上申报可登录枣庄市医疗保障局(http://zzsybj.zaozhaung.gov.cn/)“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单位登录”进入枣庄医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办理,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温馨提示

 

为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各参保单位应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



相关业务链接:

  1. 枣庄市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

来源: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