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基层就业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等)


01、基层就业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

 

1、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临夏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到临夏市基层单位就业。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同时,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1720元/月)。项目期满后,用人单位要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积极吸纳留用招聘人员。

 

2、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02、就业创业补贴

 

3、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

 

4、求职创业补贴: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大中专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03、就业创业服务

 

5、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应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到登记。经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信息推介、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6、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毕业生可通过单位集体委托或个人委托,办理档案委托管理、职称评定等相关人事代理业务。

 

7、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或微信登录人社部“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免费进行登记注册、个人职业能力测评,完善简历信息,系统自动将毕业生信息推送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出面试邀请,在线下洽谈对接。

 

8、就业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04、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9、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到60%(不含60%)、60%到70%(不含70%)、70%以上的,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15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10、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来源:临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