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4年就业援助月就业创业政策明白纸


活动目标

 

就业有支持、帮扶有成效、机制更健全、温暖进万家

 

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

 

政策介绍

 

就业政策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享受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重点是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执行,各财政直管县可另行确定。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三)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实际缴纳保险费66%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400万元贷款贴息。

 

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为贷款年利率上限。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超过上限的,按照贷款年利率上限的50%给予贴息;实际贷款年利率低于上限的,按照实际年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贴息期限: 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初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下同)、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四)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五)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六)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业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入驻项目均要经过当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批准。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限1年。

 

就业援助一般流程

 

经办机构清单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