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参军退伍军龄视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办理啦!


听说了吗?参军退伍军龄可以增加城乡养老金呀,现在可以去办理,去不?一起去。

 

真的吗?那太棒了,国家对我们太好了,走,带上我们的证件一起去。

 

这估计是最近在退伍军人群里面谈论比较热闹的一个话题了。近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并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息息相关,下面聊一下最近退伍军人比较关心的视同缴费年限事项。

 

一、参军退伍军龄视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适用范围:在2012年6月30日以前有服役军龄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二、办理时间:

 

(一)退役军人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自主申请办理,或者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时一并办理。

 

(二)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役军人,可办理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并重算待遇,自重算待遇的次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养老待遇。

 

三、需要办理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退役证件复印件,若退役证件遗失的可提供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

 

四、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本省辖区范围内市、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服务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就近现场办理。此项业务可全省通办。

 

所以符合条件的有服役军龄的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抓紧来办理吧。

 

来源: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