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已安排调休,还有加班工资吗?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吗?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故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已安排补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