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医保:未婚生育,能报销吗?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2022年3月25日海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版)第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自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之日起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具体办法由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是否符合计生政策不再作为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到定点医疗机构申报2022年3月25日后生育的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计生证明材料,但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时仍需提供结婚证。



相关文章:

  1.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修正) [2023-01-20]
  2.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2022年修正) [2022-03-26]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