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医保:异地就医政策问答(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公众号、“白城医保”公众号等渠道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哪些事一定要知道?

 

1.不同人员备案有效期存在差异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转诊人员凭参保地具有转诊权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或者病历等办理备案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诊;急诊由就医地医疗机构在就诊时进行备案的,参保地视同已备案,当次就医结算后失效。

 

2.支持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待遇

 

异地备案待遇生效期间,参保地就医地医保待遇均保持有效状态,也就是两地都可以实现医保报销。

 

3.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对于符合办理异地就医人员,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向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4.无需备案、转诊直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情况

 

市内跨县域就医的;跨市(州)县域就医的;门诊(含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的;自主异地就医的。

 

5.优化异地就医人员医保待遇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市内跨县域就医人员、跨市(州)县域就医人员,住院时不降低报销比例,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

 

跨省和跨市(州)非县域的转诊和急诊人员住院时,医保待遇在参保地规定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除以上情况外,自主异地就医的,医保待遇在参保地规定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 20%。

 

因本人原因,应直接未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人员,医保待遇在相应待遇的基础上降低10%。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省医保公共服务(微信版)
  2.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来源: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