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 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办理流程(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对吸纳“三类人员”(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下同)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证明材料到所在县(市)人社局申请。

 

二、审核发放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基本身份类 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咨询电话

 

0859-3668450


来源: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