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失业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Q1、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线下办理,携带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Q2、失业登记业务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结?

 

答:1. 现场办理的,即时办结。2.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3.在广州市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同步办结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视数据交换情况将有所延后)。

 

Q3、办理失业登记是否需要收费?

 

答:办理失业登记是免费的。

 

Q4、办理失业登记有哪些渠道?

 

答:1.现场办理:广州市失业登记实行全城通办,劳动者可前往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网上办理渠道

 

(1)线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失业登记”—在线办理—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办理。

 

(2)线上访问“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

 

(3)线上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在“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中输入“失业登记”查询—跨省通办服务—失业登记办理。

 

3.手机办理渠道

 

(1)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更多服务—就业—失业登记。

 

(2)“掌上12333” APP: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3)12333微信小程序: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4)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专题服务—失业服务—失业登记。

 

(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个人办事(点击“查看更多”)—搜索“失业登记”。

 

Q5、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是否需要定期办理失业登记续期手续?

 

答:失业登记不设置有效期。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续期。

 

Q6、请问失业登记的业务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可以拨打服务热线12345咨询和反映失业登记有关业务问题。

 

Q7、请问哪些情形不予办理失业登记?

 

答:就业失业登记机构发现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未满16周岁或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均非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四)正在就学或服兵役的;

 

(五)正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任意一个险种,按项目制或特定人员身份参加工伤保险的除外)的;

 

(六)已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七)登记信息造假的。

 

Q8、请问哪些情形会注销失业登记?

 

答:服务管理机构发现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二)创办个体工商户、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三)办理就业登记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Q9、广州市各区失业登记办理机构有哪些?

 

广州市各区失业登记办理机构地址一览表(见附件)

 

Q10、登记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公共就业服务?

 

答:失业登记有效期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分级分类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摸清登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详细了解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介绍后续就业服务、失业登记注销条件等信息。

 

(二)介绍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提供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政策清单应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服务清单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应包括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经办项目等。

 

(三)对有培训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开展求职技巧指导,精准匹配岗位信息并回访求职结果。

 

(四)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协助办理贷款申请。

 

(五)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开展心理疏导,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六)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介绍相关政策内容,指导其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附件:

  1. 广州市各区失业登记办理机构地址一览表.docx
  2. 广州市各区失业登记办理机构地址一览表.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2.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3.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