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保:患者使用特殊药品需要什么认定程序?


答:参保患者使用特殊药品前须进行用药条件认定。由参保患者持疾病诊治资料到本统筹地区被委托医院向指定医师提请办理,填报《贵州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用药条件认定表》。

 

资料初审通过后,由医院医保科(办)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确认需要使用的特殊药品,并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复审。申办资料由医院医保部门留存备查。

 

符合特殊药品用药条件的参保患者,凭本统筹区内指定医师开具的特殊药品用药处方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特药医保药店购药,其特殊药品费用方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