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社保在西安如何申领失业金


根据《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市政发〔2004〕153号):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满足上述条件,单位将参保缴费人员增减申报人员名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信息提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已实现网上经办的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网厅操作系统,由用人单位通过业务模块功能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录入系统。)并同时将相关参保信息一并传送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个人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1、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办理,点击微官网,选择更多服务,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

 

2、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服务——进入大厅——工伤、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



相关业务链接:

  1. 西安人社12333·人社服务(微信版)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