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 2024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参保缴费、居民医保待遇报销政策问答…


2023年9月1日起,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热门问题,小编整理了一波,速速收藏~

 

Q1、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一生会遇到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

 

医保最重要的目的在于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国家财政出大头,每人再拿出很小的一部分钱放在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没准哪天你生病急需用钱了,这个基金池就是为你准备的,是你最基础的保障。

 

Q2、哪些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我市已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不再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条件。

 

本市居住的非从业居民;在校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新生儿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参加市外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需在原参保地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后方可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Q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要缴多少钱?

 

个人缴费标准

 

在校的幼儿园、大中小学生和不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非在校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

 

特困人员、“三民”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40元,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资助。

 

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40元,剩余部分由财政补助资金资助。

 

财政补助标准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按照《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权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4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8〕46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字〔2021〕100号)有关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中,80%由中央财政补助,其余20%自治区财政分担50%,市、区两级财政各补助96元,财政补助计768元。

 

Q4、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还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吗?

 

不需要。已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Q5、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该如何参保缴费?

 

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办理参保手续。

 

Q6、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

 

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待遇、门诊特殊用药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

 

Q7、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办理参保缴费和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办理续保的居民,其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新办理参保缴费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Q8、可以在两地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双重保障吗?

 

不可以。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Q9、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住院能不能报销?

 

可以。

 

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参保人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来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