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单位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需要哪些材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办事指南
【省集中企保系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单位)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襄阳市市本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人员,经审核可续发待遇的情况。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
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申报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公章);
②《单位情况说明》(原件,1份,必要,加盖公章);
政务网上申请时
①直接在办理页面填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申报表》(必要);
②扫描上传《单位情况说明》(原件,必要,加盖公章);
2.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襄阳市”;部门选择“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选择“【省集中企保系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单位)”,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省集中企保系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续发(单位)”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襄阳市”;
4.填写申报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二)窗口办理
详细办事地点可进入“襄阳人社政务服务导航”小程序,就近搜索导航
常见问题
1.申请材料是否需要全部提交?
答:因疑似死亡和失踪暂停发放的,恢复发放需要提供《单位恢复待遇发放情况说明》;因判刑暂停发放的,恢复发放必须提供《刑满释放书》。
2.大厅申请和网厅申请材料有什么区别?
答:大厅申请需提交《单位恢复待遇发放情况说明》和签字盖章的《养老待遇停发申报表》,网厅申请需要录入续发人员信息并上传《单位恢复待遇发放情况说明》。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