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集中征缴期

 

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确定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延长集中征缴期至2024年3月31日。

 

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

 

(一)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其中: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资助参保对象。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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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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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