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 如何简单测算公积金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帐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

 

一、缴存余额

 

缴存余额以申请贷款日的帐户余额为准(不含非正常补缴、趸缴的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不在同一中心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二、缴存余额倍数

 

缴存余额倍数为20。

 

三、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以主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

 

①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75;

 

② 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

 

③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5;

 

④ 36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⑤ 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2;

 

注: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的80%。同一套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扣除住房公积金提取部分。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③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不受缴存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但帐户须保留6个月缴存额。④商转公贷款可贷款额度不应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来源: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