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一次性扩岗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办理对象

 

满足条件的企业

 

三、设立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

 

四、政策内容

 

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申报材料(根据实际需要将申报材料填入下表)

 

 

六、办理(流程)方式

 

1.目前南昌市人社局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办理。

 

2.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七、政策有效期

 

即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

 

八、承办单位

 

市就创中心失业保障科


附件:

  1. 附件: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人社·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