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企业录用大学毕业生、失业青年,有哪些优惠政策?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


“从今年初开始我们公司的订单就特别多,6月份的时候,我公司在人社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毕业专场招聘会上,招了16名大学毕业生,我听说,招大学生国家还有补贴,我就想问下,能补贴多少?”近日,南充市一家模型研发设计制作的公司老板吴先生给人社部门打来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吴先生的电话后,向吴先生详细的介绍了具体的优惠补贴政策。

 

1.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青年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

 

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

 

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上述群体3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5.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来源: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