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2023年申领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设定依据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给予其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最低档统筹部分全额补贴。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从事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其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最低档统筹部分全额补贴。
2.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从事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
五、办理材料
1.《盘锦市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6);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建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地点
工作所在地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办理时间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八、联系电话
市本级:0427-2823379;
盘山县:0427-5586088;
双台子区:0427-2361353;
兴隆台区:0427-2860220;
大洼区:0427-3530693;
辽滨经开区管委会:0427-3400066;
高新区管委会:0427-2875266。
九、办理流程
1.县区人社部门初审;
2.县区财政部门复核;
3.市级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
4.市级财政复核并拨款;
5.市人社部门下发市级审核意见及资金配比通知;
6.兑现补贴资金。
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