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2023年申领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设定依据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给予其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最低档统筹部分全额补贴。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从事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其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最低档统筹部分全额补贴。

 

2.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从事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

 

五、办理材料

 

1.《盘锦市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6);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建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地点

 

工作所在地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办理时间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八、联系电话

 

市本级:0427-2823379;

盘山县:0427-5586088;

双台子区:0427-2361353;

兴隆台区:0427-2860220;

大洼区:0427-3530693;

辽滨经开区管委会:0427-3400066;

高新区管委会:0427-2875266。

 

九、办理流程

 

1.县区人社部门初审;

 

2.县区财政部门复核;

 

3.市级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

 

4.市级财政复核并拨款;

 

5.市人社部门下发市级审核意见及资金配比通知;

 

6.兑现补贴资金。


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