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如何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业务?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申报材料

 

1.借(查)档人身份证件(含电子证照);

 

2.被借(查)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借(查)档人属于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借阅档案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

 

4.查阅档案的需提供查阅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介绍信》。

 

二、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档案借(查)阅业务;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2.网上办理:

 

(1)进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2)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完善个人信息(*是必填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通过后,办事人员及时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借(查)阅档案。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拨打人社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咨询。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