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如何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业务?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申报材料
1.借(查)档人身份证件(含电子证照);
2.被借(查)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借(查)档人属于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借阅档案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
4.查阅档案的需提供查阅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介绍信》。
二、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档案借(查)阅业务;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2.网上办理:
(1)进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2)选择“个人登录”,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完善个人信息(*是必填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通过后,办事人员及时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借(查)阅档案。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拨打人社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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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