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职工医保主要待遇及报销政策(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标准、大病保险待遇)


Q: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1.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

 

 

3.职工重特大疾病

 

重特大疾病实行定点医疗、按病种付费、限额或定额管理,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照县级医疗机构85%,市级医疗机构75%和省级医疗机构70%的比例支付。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特定药品),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85%比例支付,终末期肾病按90%的比例支付。

 

4.住院待遇

 

 

备注: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报销。

 

Q: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所发生的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保险金按9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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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