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多少年?年限不够,可以补缴吗?补费标准是什么?


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职工,在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时可以补费吗?补费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以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可以选择按照现行缴费比例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或者按现行政策规定以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现行缴费费率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根据退休身份不同,补费费率存在差别: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费费率为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加上职工个人缴费费率;

 

2.企业退休人员的补费费率为企业缴费费率加上职工个人缴费费率;

 

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如果想要享受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补费费率为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加上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且实际缴费年限均应为企业费率,不足部分需补齐差额;否则补费费率为单建统筹费率。

 

温馨提示:职工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应当按规定为职工本人一次性补足欠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想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需要补费吗?补费标准是什么?

 

答: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符合缴费年限规定,且实际缴费年限全部按企业费率(含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缴费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未全部按企业费率缴费的,申请享受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须按差额费率补缴相关费用。

 

补费标准为:以申请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缴比例为当时企业费率与单建统筹费率之差,补足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按整月计算)。


来源: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