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 哪些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社保补贴、创业补贴…


1.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人员。

 

2.哪些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①大龄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自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②“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30天以上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一名家庭成员。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④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是指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被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不足0.5亩的村的农民家庭中,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并享受城乡低保的就业困难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⑤残疾失业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行了失业登记、符合残疾人就业相关规定未实现就业的城镇残疾人员,以及符合失地又失业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员(具体条件由市人社局、市残联确定)。

 

⑥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一户籍因需要赡养直系亲属中有患尿毒症、癌症等符合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中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一名家庭成员。

 

⑦单亲家庭人员。城镇居民家庭中,因离异或丧偶,需单独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⑧曾荣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荣誉称号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⑨烈士直系亲属中的一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⑩国有、集体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县(区)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中,因企业改制、破产就业转失业人员。

 

3.如何办理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

 

符合以上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指导其填写《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经本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其就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张榜公示3天,确认未就业的,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未就业情况证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4.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二)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5.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援助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两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6.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两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7.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如何申领?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个人的社会保障卡。


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