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 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2023年地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目前,地区人社部门正在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积极做好资金发放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系统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企业核查,待企业确认后将进行公示,同步协调资金,确保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提速增效,为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稳岗位、稳就业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劳动力就业,阿克苏地区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为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让企业精准快速享受到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地区不断简化经办流程,畅通资金返还渠道,此次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采取“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将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让更多企业知晓尽享政策红利,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


来源: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