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政策解读《关于恢复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满足缴存职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需求,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3年10月起,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

 

二、贷款额度计算

 

商转公贷款额度测算采用余额倍数法,余额倍数将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实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当前可贷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同时还应符合我市存量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规定。我市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参照《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一)业务所需基本材料

 

1、购房合同;

 

2、结清全部房款的购房发票;

 

3、不动产权证;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5、商业银行出具的一次性结清证明或凭证;

 

6、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7、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证件;

 

8、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9、个人征信报告;

 

10、借款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二)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的,除应提供商转公业务所需材料以外,还应提供《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和《承诺书》,无需提供一次性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证明或凭证。

 

四、业务预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预约流程

 

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预约须知→选择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业务→业务类型为贷款业务→预约业务办理时间→预约成功。不接受柜面预约或电话预约。

 

(二)注意事项

 

1、每日8:00至20:00开放预约通道,缴存职工可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线上预约,预约日满额的情况下,可选择其他日期,未提前预约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2、购房所在地为我市市区(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的,可就近选择鼓楼管理部、云龙管理部或泉山管理部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购房所在地为其他县区(包括铜山区、贾汪区)的,应选择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3、每位缴存职工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预约,预约成功后,在预约界面内可查询到有效预约,办理业务时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将进行核验。

 

4、预约号码仅限用于办理商转公业务,预约成功后,排序不分先后,商转公业务受理顺序按照预约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当日叫号机取号顺序排队。

 

五、业务合作银行

 

1、选择先还后贷方式,支持我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选择以贷冲贷方式,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莱商银行、徐州农商行、苏州农商行等13家商业银行。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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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