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2023年度陕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诚信申报


引言

 

为规范和简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申报业务流程,2023年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继续采用“诚信申报”办法,即我省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单位可按照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自主申报缴纳,平均工资公布后通过提交《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进行确认,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完成诚信申报。

 

法律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足额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虚报、漏报缴费人员和工资基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操作指南

 

2023年度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对低于4319元的,暂须按4319元申报。平均工资公布后,参保单位应首先向经办机构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以及能够体现职工姓名、工资信息的劳资台账、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资料,由经办机构按照缴费基数有关规定,对此前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确认操作;之前暂按4319元下限申报的,可依参保单位申请退付与平均工资下限差额部分;高于平均工资300%的,系统自动核差并予以退付。在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已申报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予变更。

 

我省行政区划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单位和职工。

 

2023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可选择网上在线申报或现场经办申报两种方式进行2023年度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网上在线申报:登录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陕西社会保险APP(单位版)办理。

 

现场经办申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预约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相关基数申报业务办理。

 

2022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

 

2022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3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53032元,下限标准5060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217.17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086元。

 

注:2022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于2023年10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

 

重点事项说明

 

(1)平均工资公布前后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一参保人只须进行一次基数申报操作。

 

(2)平均工资公布前,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免于审核。

 

(3)平均工资公布之后,各参保单位需要对调整的缴费基数进行再次申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对提交的《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审核后,之前暂按4319元下限申报的,可依参保单位申请退付与平均工资下限差额部分;高于平均工资300%的,系统自动核差并予以退付。

 

(4)参保单位须在准确无误地进行了基数申报的基础上,每月及时依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缴费。

 

(5)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正式开始。陕西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陕西社会保险APP提供7×24小时服务。

 

(6)汇总表是用人单位申报情况的体现,也是社会保险告知承诺制的实践应用。表中所列数据是参保单位在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确认后形成的,并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一旦申报成功,将不允许再修改人员缴费基数。

 

(7)经办机构履行缴费基数的核定职责,汇总表申报流程为一级审核。对有漏报人员、少缴基数等不良诚信记录的,经营状况好但人员变动大等参保单位采取重点审核,经办机构可要求提供有关工资基数申报的相关审核材料。

 

(8)汇总表须在上年度平均工资公布后由各单位下载申报,表中数据从系统自动提取,申报的途径可通过经办机构大厅、参保单位网上服务平台、陕西社会保险APP(单位版)三种方式,申报后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9)平均工资公布后,单位若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申报并审核通过该业务,将无法办理后续的缴费核定业务,直至缴费基数汇总表申报完成并审核通过后才能恢复正常办理。

 

(10) 60人以下参保单位,可以选择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单位版)办理缴费核定,生成征集计划,由后台自动推送税务进行缴费。

 

网上在线申报操作指南

 

第一步:2023年度人员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可通过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pt.shaanxi.gov.cn(以下简称“平台”),在“在职人员管理-->人员基数申报”下操作办理,基数申报可以通过查询录入和批量导入两种方式进行,人员较多的可选择批量导入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可根据页面指引和提示进行。

 

注意:对于申报的基数出现错误的,在未进行核费之前可以自主在此功能下进行修正。

 

第二步:月度自主核费

 

在完成年度人员基数申报之后,每月须及时在平台进行月度自主申报核费(单位管理-->月度自主缴费),核定生成无误的征集计划后,待系统自动向税务部门传递相关缴费数据。

 

注意:

 

(1)核定的征集数据为定时自动向税务传递,无需人工干预。

 

(2)征集数据向税务的传递情况,可在平台“缴费信息查询-->税务共享数据状态信息查询”下查看,状态为“征收处理中”的代表该征集数据已传递到税务平台;状态为“社保申请撤销”的代表已向税务发起征集业务的作废申请;状态为“税务确认撤销”的代表可以进行对应征集的数据作废操作。

 

第三步: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完成缴费(税务端软件)

 

第一步:缴费基数诚信申报

 

平均工资公布后,参保单位首先需要进行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操作,通过网上或现场提交《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须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

 

平台办理路径:单位管理-->单位缴费基数诚信申报

 

陕西社会保险APP办理路径:登录陕西社会保险APP单位版,单位管理-->单位缴费基数诚信申报。

 

注意事项

 

(1)“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每自然年度内仅需进行一次有效申报。

 

(2)适用范围为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不包含自由职业者单位和其它代缴单位。

 

(3)在申报被拒绝后可进行二次申报,直至申报通过为止。

 

(4)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未生效(包括未申报或申报未审核)前,只影响正常的单位缴费核定业务,其他核定业务(单位整体补收、个人缴费缴费核定、个人补费等)不受影响。

 

(5)申报有效期为自然年度的12月31号,跨年之后将继续循环按照下一年度的诚信申报步骤开展。

 

第二步:月度自主核费

 

待单位缴费基数诚信申报办理完毕之后,参保单位可正常进行后续月份的月度自主核费业务,同上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第二步操作指引说明。

 

第三步:税务端完成缴费

 

同上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第三步操作指引说明。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陕西社会保险APP下载(安卓版)

来源: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发布: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