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实施编码

 

12440900456408602U3002014008001

 

三、受理标准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申请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为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事项。若参保人自愿提供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填写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手机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办理,申请人选择以上任一申领渠道进行申领,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

 

3、符合办理条件的在业务系统办理,不符合的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并反馈至申请人。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

 

3、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后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三)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我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八、咨询电话

 

0668-3397683(市直)

0668-2868395(茂南)

0668-5282013(电白)

0668-8810371(信宜)

0668-6687982(高州)

0668-7397286(化州)

0668-5358280(滨海)

0668-2661226(高新)

 

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公地址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一楼)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交通指引:3、7、8、13、15、216;东汇城站,向东80米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2.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3. 广东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4.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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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