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借(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按规定提供查阅服务,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从严保管,严格查阅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借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因办理社保审核、公证服务等需要的,应由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公证机构出具借档函,说明用档理由,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档案借阅完毕应按规定密封完好后归还,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拨打人社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咨询。


发布:202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