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理条件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门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或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广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可缴费,其中,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 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方法

 

登记需要资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及智力残疾人等统称为“特困人群”,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由相关政府部门按规定为其进行政府代缴保费)。参保人变更联系方式、发放账号等信息的,需提交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按规定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镇(街)服务机构(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共服务中心或“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合作银行网点。

 

线上办理途径:“粤省事”小程序,选择城市为“江门市”→“热门服务”板块中“社保”业务板块。登录后,点击“养老”页面“参保情况”板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仔细阅读办理说明,点击“开始办理”,填写参保资料信息。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来源: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