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高温津贴?支付时间4个月…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高温津贴”也要到账啦!根据规定从6月开始,咱们江苏就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啦!

 

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里所提到的高温天气,是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来确定的。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目前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高温津贴是如何支付的呢?

 

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注意!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