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政策问答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近日,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如何执行?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企业要怎样申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登录“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全力兜牢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底线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要求,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来源: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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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