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可以在一级医疗机构认定啦!


最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从7月1日起居民可以就近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啦

 

问:家门口的有个诊所,好方便,那就是一级医疗机构吗?

 

不是的哦!诊所可以有很多,有行医资质的人员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开办的一个小诊所,治疗些头疼脑热类小病,或者开展一些特色保健治疗什么的。但一级医疗机构是有一定资质的哦!!一级医疗机构主要是指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是街道/乡镇一级)。

 

问:一级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具备认定权限?

 

✎1.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经常有参保人在后台问小编某某医疗机构是不是定点机构,机构名单是动态更新的,涉及比较具体,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询问那个医疗机构,或者用“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通过公共信息查询-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了解。

 

✎2.该一级医疗机构应至少具备1名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或1名二、三级医疗机构派驻的相关专业主治及以上医师。

 

✎3.一级医疗机构向当地医保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获得当地医保服务中心根据《省医保服务中心 省医保局关于明确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委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权限下放。

 

问:患者申请认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认定完成后怎么结算?

 

患者申请认定需要的证明材料,除了本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外,还需要按照认定机构临床指南的要求提供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具体可向就医的医疗机构了解。

 

在海南省内,已由一级医疗机构认定的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在该认定医疗机构以及全省范围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门诊慢特病就医取药医保直接结算。

 

参保人如果需要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慢性病认定📚请先了解该医疗机构🏥是否已经成功申请认定权限

 

具备认定权限的一级机构👩🏻‍⚕️会逐步动态增加,也可能会退出,所以事先了解是否有认定权限,很有必要哦!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