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居民医保停保业务办理指引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方式

 

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入该页面后,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点击“缴费登记”,在该界面还可以选择调整缴费基数、停保等业务。

 

注意: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职工医保缴费登记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办理网签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书,以备税务机关划扣缴费。

 

居民医保停保办理条件

 

已参加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办理方式

 

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也可以根据需要到现场办理。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的“业务办理”,点击“查看更多”后,点击“居民医保停保”进入操作页面。

 

“业务类型”选择“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

 

填写申办医保停保业务所需信息,完成后点击“确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即为停保成功,业务办结。如参保人已为暂停参保状态,系统将提示“提交失败。”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2. 粤税通·广东税务社保缴费系统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