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照缴纳的养老保险想转移到外地,如何办理?


答:自2021年12月31日起,职工在省内企业之间流动时,无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待退休前将省内其他市的参保、缴费等信息归集至待遇领取地。跨省转移的,需职工原单位申报减员处理后,可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时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根据人社厅函〔2019〕185号文件规定,我们已不再出具纸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现参保地要求确需开具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日照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下载后自行打印。



相关业务链接:

  1. 日照市社会保险·个人查询服务系统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