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地市缴纳的养老保险想转移到日照,如何办理?


答:自2021年12月31日起,职工在省内企业之间流动时,无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待退休前将省内其他市的参保、缴费等信息归集至待遇领取地。跨省转移的,新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提出转入申请。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新就业地首次参保登记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人员不受年龄限制),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入手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告知参保人员原因。

 

参保人员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日照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均可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3.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12